其中廢舊電影膠片42.77噸
  本報訊 (記者張翔宇 通訊員謝欣然、李志金)上周五,中山首例走私廢舊電影膠片案在市中院開庭審理,涉案被告有4家公司,5名被告人,其中3名為港澳永久居民。據檢察機關指控,他們走私42.77噸廢舊電影膠片及其他廢塑料359.59噸。
  據檢察機關指控,2013年,中山籍男子吳某輝和香港人司徒某商議,利用司徒某控制的中山市神灣鎮健田塑膠原料有限公司,將吳某輝在香港購買的廢舊電影膠片報關進口。隨後,司徒某通過其控制的香港通利公司和海凌公司,將夾藏有廢舊電影膠片及其他廢塑料的貨櫃抵運中山市神灣港碼頭。7月22日,中山海關工作人員在卸貨查驗過程中發現兩個貨櫃裝有廢舊電影膠片共計16.55噸。同年9月12日,中山海關稽私分局偵查人員依法對健田公司運抵神灣尚未報關的貨櫃進行開櫃檢查,再次發現夾藏在三個貨櫃中的廢舊電影膠片26.22噸,這42.77噸廢舊電影膠片經過檢驗,被相關部門認定屬禁止進口的危險廢物。
  此外,被告人吳某輝等人,還以健田公司的名義,將聯賢公司在香港購買的廢塑料134.79噸報關進口;以星威公司的名義,將聯賢公司在香港購買的廢塑料224.8噸報關進口。
  在法庭上,辯護律師表示被告人吳某輝等人文化程度低,對進口報關的專業性法律法規認識並不清晰,對進口廢塑料觸犯法律缺乏主觀認識,以為辦了報關手續,交納了關稅就是合法進口廢塑料的行為,並非故意逃避海關的監管,不應以走私罪定罪處罰。
  檢方則認為,涉案被告單位和個人逃避海關監督,情節特別嚴重,應以走私廢物罪追究責任。  (原標題:走私“洋垃圾”超400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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